“最后我一直說家里不同意,他就說我這邊彩禮高,娶不起,就不結婚了,分手吧,我說可以。到這一步我已經退無可退了。這么多年因為他,我跟我爸媽鬧了無數次矛盾,爸媽看我很倔,不想讓我難過,一次次作出妥協退讓,但是他一次一次得寸進尺。我現在下定決心打算跟他分手了。在一起這么多年,也算是通過彩禮看清了一個人的本質?!毙√煺J為結婚時彩禮應該有,這是一個態度問題,數額多少可以協商,而且訂婚前必須要擺在明面上談清楚。比較好的談彩禮做法應該是情侶兩個人先統一戰線,努力說服雙方家人來達到一個平衡點,而不是各自傳達自己父母的意思。費孝通先生就在《生育制度》中說:“把個人的婚姻關系擴大成許多人負責的事,同時使婚姻關系從個人情感的愛好擴大為各種復雜的社會關系。這些必須履行的義務中,最受人注意的是經濟性質的相互服務和相互送禮。”只是這種穩定和保障是與浪漫的愛情觀背道而馳的。如果是真愛,沒有彩禮、私奔也要在一起,沒有真愛,再多彩禮也只能保證婚姻的形式。